我刚调任滨西县刑侦大队的时候,遇到过一起连环命案。
手段之高明,令我至今记忆犹新。
而这一切,似乎都指向了七年前的一起凶杀案。
第一起命案:自杀?他杀?
那天,接到报警,我带着技术科和刑侦队赶到命案现场时,最先看到的是一个穿着卡其色工装、眼神呆滞的年轻人。
他双手背在背后,耷拉着头蹲在地上,浑身散发着一种极为颓废的气场。
这姿势……
我微微一愣,还是习惯性地先扫一眼案发现场。
死者男性、三十出头,躺在大厅临近窗口不远的位置,胸口插着一把西瓜刀,血流了一片。
客厅的窗子向外开着,上面的双层钢化玻璃满布裂纹,下方还有一片殷红的血迹。
我目测下窗口到死者尸体的距离,又简单地观察下地上的血迹,基本确定死者应该是在窗口位置中刀,随后求生的意志让他挣扎着向餐桌走,应该是想拿桌子上的电话求救。
「谁是报警人?」
得出基本结论后,我对保护现场的警员问道。
王波指了指门口蹲着的青年:「在那。」
我走到蹲在地上的年轻人身边,问道:「是你报的警?」
「是我报的警。我叫迟雨,收破烂的。昨天和房主约好今天上午来拉家里的杂物,上午过来的时候,见门虚掩着,以为是给我留的门。结果刚进来就看到……」
自称迟雨的年轻人慌慌张张地抬头解释,却还保持双手背后蹲着的姿态。
我眉头微皱,这是常年坐牢的重刑犯才有的习惯。
难道他坐过牢?还是重刑犯?
我看着不过二十五六的迟雨,心中不禁奇怪:年纪轻轻就是重刑犯,又是第一个发现命案现场,莫非……
根据异常犯罪心理学,通常有 19% 的杀人犯,会在作案后重新回到现场:一部分是为了检查自己作案时,是否留下痕迹;另一部分则是具有极强的表现欲和仪式感,像欣赏作品一样重返现场,去享受别人观看自己作品时的那种震撼的表情,用于满足自己的虚荣心。
那么眼前的年轻人属于哪种?
凶手?
还是碰巧发现命案的报警人?
可不管他属于哪种,在没证据之前,都要按流程来。
我对王波招了招手:「你带他回队里做个笔录,没问题的话,别耽误人做生意。」
「好。」
王波带着迟雨走后,我又到别墅外面仔细观察。
「至尊首府」是滨西县最为高档的小区,里面以洋房和别墅为主。
一句话——住在这里的非富即贵。
物业费高了,物业的服务自然也好。
早在我们进来办案的时候,物业经理就亲自现身。
只是为了维护现场,没让他靠近。
我观察一圈后,走向被拦在外面的物业经理问道:「这附近有监控吗?」
「有的,有的,我已经让人在看了。」
物业经理紧张得直擦汗。
「行,麻烦你将最近的监控录像准备好。」
说完,我又走进 308 别墅,对正在勘察现场的伙计交代几句后,匆匆忙忙赶回队里着手调查安排。
下午,初步的现场勘察结果和尸检报告给出。
死者:丁志豪,男,32 岁,单身,家里做土方生意,在滨西县也算是有名的富二代。
现场发现四种不同脚印,凶器西瓜刀的刀把上也检测出死者丁志豪和疑为凶手的指纹。
经法医鉴定,死亡时间为今早 4—6 点之间,死因系胸口中刀,心功能受损,疑为自杀,不排除他杀可能。
看到这样的尸检报告,我气不打一处来:「老杨,什么叫疑为自杀,不排除他杀可能?你们法医现在都开始玩文字游戏了吗?」
杨锴来两手一摊:「我们法医讲究的是严谨!根据对死者胸部创口的比对,创伤面符合自杀或他杀的双重可能。至于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,那是你们刑侦队要调查的事。」
得,和法医讲不了道理。
我拿起桌上的电话:「王波,你进来一下。」
没过几分钟,王波拎着笔录走了进来:「苏队,这是我给迟雨做的笔录。」
我接过看了几眼,不禁挑了挑眉毛:「他刚放出来?之前因为什么事进去的?」
王波道:「苏队你刚调来没多久,还不知道。迟雨的案子之前在我们县闹的动静可不小。七年前,他因过失致他父亲迟来福溺亡,且认罪态度恶劣,被法院从重判了七年。半年前才从九龙监狱放出来。」
「他杀了他爹?」
我倒吸一口凉气,这岂不是畜生吗?
「是啊。」王波叹了口气:「这案子当时还是宁教导员负责侦缉的。」
「宁世强?」
「嗯。那时候宁教导员还是园区派出所民警。迟雨那畜生将他爹推到河里后跑了,事后死不承认,非说他爹水性好,不可能被淹死,把他娘活活气死。半年前放出来后,一直在园区租农家院收破烂。」
王波说完,小声嘀咕道:「这种人没人性的,说不定他就是凶手。收破烂的看到主家有钱,趁机杀人也不是没有先例。」
我摇了摇头,很快排除这个可能。
因为法医的鉴定报告显示:丁志豪死于凌晨 4—6 点之间,迟雨并不具备作案时间。
而且丁志豪遇害后,屋内也没有被盗抢的痕迹,这也恰恰排除了迟雨为钱杀人的可能。
看着还满脸怀疑的王波,我道:「咱们干警察的,凡事讲证据。去看监控吧。尸检报告出来了,丁志豪是在今早 4—6 点之间遇害,着重调查昨夜 2 点到今天 12 点,进出过 308 的人员,逐个排查,比对指纹!」
「是。」
王波离开后,我靠在椅背上回忆王波刚才的话。
迟雨。
25 岁。
18 岁过失致父亲迟来福死亡,还气死亲娘,在九龙监狱蹲了七年。
这样的人,会是凶手吗?
我不禁想起刚见到迟雨的画面:破烂的工装,呆滞的眼神,唯唯诺诺地蹲在地上。
一个从花季年龄就开始蹲苦窑的人,所有的脾气都被驯服,没了年轻人应有的朝气,会为了钱财暴起行凶吗?
假设迟雨是凶手,那他杀人报警,图什么?
想了半天,想不出所以然。
随即我摇头讪笑:「科技时代了还想这些。有监控,有指纹,等结果吧。」
科技的日新月异,同时带来的还有刑侦技术的进步。
过去查案,靠的是民警的摸排走访,千方百计找线索,搜证据。
现在不同了。
大街小巷到处都是监控,连手机通讯记录都能随时随地调出来,谁进入过命案现场、谁有作案动机,一查一个准。
所以,科技是个好东西。
从接到报警,到锁定嫌疑人,我们仅仅用了不到三个小时,就通过「至尊首府」提供的监控视频查到:从昨夜到今天我们赶到现场,在 308 出入的嫌疑人一共三人。
分别是报警人:迟雨,上午 10 点抵达,10 点 02 分拨通报警电话,11 点 50 分和干警王波一起离开。
跑腿人员:谷山,今日凌晨 3 点进入死者丁志豪家中,3 点 12 分离开。
无业社会女性:马萧萧,昨夜 11 点 26 分和死者丁志豪一起回家,并于凌晨 2 点 16 离开。
看着王波给出的报告,我不由得愣住了——难道真是自杀?
24 小时内,进出过命案现场的仅有三人,却没有一个符合作案时间的。
可丁志豪若是自杀,为何客厅的钢化玻璃会碎裂?
而且一个一心求死的人,应该万念俱灰,对自己的生命和世间的一切都不存在念想,才会走向极端,自寻短见。
所以,他怎么可能会在自杀后挣扎着爬向手机的位置!
王波也是一脸尴尬:「苏队,要对他们进行传唤吗?」
「传唤!必须传唤。至少要问清他们和死者接触的经过,判断死者有没有自杀倾向。」
「那迟雨呢?要再传唤一次吗?」
「这……」我微微犹豫片刻:「先传唤谷山和马萧萧。传唤同时,把谷山、迟雨、马萧萧的社会背景、社会关系调查下。」
「没问题。」
王波离开后,我继续盯着「至尊首府」提供的监控看了一遍又一遍。
没错。
三个人离开的时间没有问题,几乎排除了杀人的可能,除非杨锴来的尸检报告上死亡时间出错。
可杨锴来作为法医,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。
出了命案,死的又是本地有钱有势的富二代,所以即便是到了晚上十点,整个滨西县刑侦大队全体干警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。
讯问室内,数名干警轮番上阵,一遍又一遍,不厌其烦地对传唤过来配合调查的谷山和马萧萧,问着几个相同的问题。
我站在讯问室外的,手里拿着关于谷山和马萧萧的社会背景调查,边看资料边盯着分别被讯问的两人观察,心中却冒出无数的疑问。
因为两个涉案嫌疑人竟然有关系……
谷山:男,33 岁,单身,滨西县外卖员,原搏击教练,曾经开了一家小型的搏击训练馆。因疫情封控期间经营不善倒闭,便加入灵活就业的大军。白天送外卖,晚上到健身房做私教。
马萧萧:女,21 岁,单身,无固定职业,经常出入酒吧 KTV,通过钓凯子与别人发生关系,换取几百到几千不等的「短暂恋爱分手费」为生。她还是谷山所在健身馆会员,私教也是谷山。
这是巧合吗?
根据马萧萧的供述,昨夜她在「轻度」酒吧喝酒,中途被丁志豪搭讪,并在午夜十一点左右跟随丁志豪回家,二人发生关系后,她又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。中途,丁志豪并未有想要自杀的言语。
谷山那边的供述同样没有问题。
他是在凌晨两点半接到跑腿订单,丁志豪要他到 24 小时营业的鲜果园买个冰镇西瓜,送到 308 别墅。
订单送达后,丁志豪又要求他在厨房切好。
所以,他在丁志豪厨房切好西瓜后离开。
通过这一供述,我们采集了谷山的指纹进行比对,刚好与凶器上的指纹吻合;同时也弄清了他为何会在丁志豪家中逗留 12 分钟的原因。
可越是这样,整个案件越是扑朔迷离——难道丁志豪真是自杀?
那么问题来了——丁志豪为何要在自杀前,打碎那面窗户?又用的是什么工具击碎玻璃?
根据技术科的调查报告:丁志豪客厅的窗户,应为某种工具瞬间击碎,可他们找遍了整个 308 别墅所有房间,并未找到沾有玻璃粉末的工具。
难道当时的命案现场,还存在我们不知道的「其他人」?
想通这点,我直接拉着技术科警员再次赶到命案现场。
「小刘,中午你们检查地上的玻璃碎片没?」
我用手电筒照着地上的玻璃碎片,试图在上面找到一些线索。
刘珂直接拿出氩离子激光器照在玻璃上:「我们就是干这个的。别说地上的玻璃碎片了,连墙面我们都扫了一遍。很遗憾,并没有什么重要发现。」
「那窗框呢?」我将手电筒照向窗框。
刘珂道:「苏队,我知道你破案心切。可这案子就是自杀。外面的监控看得清清楚楚,死者遇害前 12 个小时,这屋里就进来过两个人,还都不具备作案动机。」
「等等!」
就在氩离子激光器照在窗框上时,我猛地喊住刘珂。
刘珂也是一愣,保持着高举的姿态。
「先关了。」
我直接打开客厅的灯,仔细地盯着玻璃框,总感觉哪里不对。
刘珂愣了好一会,才问道:「苏队,是有什么发现吗?」
「小刘,你们中午做痕迹鉴定的时候,擦过窗框吗?」
刘珂摇了摇头。
我又指着另外一扇完好的窗框,问道:「你看这两个窗框有什么不一样?」
为了让刘珂看得更加仔细,我直接将另外一扇窗子打开。
刘珂看了一会,瞬间反应过来:「这个窗户边框上没有浮灰,被人清理过。」
「不错。所以丁志豪绝对不是自杀!」
我激动得直搓手。
一个自杀的人,是不可能敲碎玻璃后,还有闲心擦窗框的。
而玻璃破碎的窗框被清理,只有一个解释——这上面留有某种痕迹,且那个痕迹就是导致丁志豪死亡的真正原因。
如此一来,也刚好能解释得通:为什么技术科翻遍了整个命案现场,都没有找到沾有玻璃粉末的碎窗工具。
所以,丁志豪应该是被人蓄意谋杀的,这直接推翻了之前认定丁志豪自杀的结果。
旁边的刘珂已经拿起氩离子激光器仔细扫描窗框,试图寻找凶手遗留的线索。
而我已经拨通王波的电话。
「立刻带人过来,以命案现场为中心,拉网寻找碎窗工具。」
我坚信凶手不会无缘无故带走碎窗工具。
而这件工具击碎过玻璃,上面必然有微量的玻璃粉末残留。
所以在携带过程中,肯定会在地上留下细微的线索。
只要能在外面的地面上找到残留的玻璃粉末,就能通过「至尊首府」小区内的摄像头锁定真凶。
整夜,刑侦大队二十多号警员在「至尊首府」拉锯搜索,然而遗憾的是——直到天亮,都未能找到相关线索。
王波怨念叨叨地说道:「苏队,你猜错了吧。真有什么人从丁志豪家带走过什么东西,肯定会被监控拍到的。308 别墅附近的监控拍得很清楚,丁志豪遇害前后,没有「第五人」进入过这里。」
「假如那个人已经出现,还是大摇大摆离开的呢?」我若有深意地说道。
王波惊道:「你怀疑迟雨?」
「为什么不可能是他?」我指着绿化带的监控道:「这些摄像头只拍到三个人进入过 308。而唯一有机会从 308 别墅带走东西的人,恰恰是最后一个出现在 308 的人。假设迟雨不是来收破烂,而是来销毁证据的呢?」
王波听完,立刻摩拳擦掌:「我就怀疑是他。像这种有前科的人,就算出狱也难做正行。好家伙,藏得够深,这心理素质也太强了。苏队,我现在就去抓他。」
「现在去有个屁用。你有证据吗?」
我拉住激动的王波:「刚才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假设的前提上。如果一切如我猜测,这时候迟雨早把证据毁个干干净净,你现在去只会打草惊蛇。」
「那咋办?眼睁睁看着他逍遥法外?」王波急了。
我摇了摇头:「我们还需要证据。这样,你带几个人,先对迟雨进行盯梢,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举动。我回去再查查迟雨的社会关系。只要能确定他和谷山、马萧萧任何一人有关,基本就能确定他们是团伙作案。」
说完,我单独返回刑侦大队。
回去的路上,我心里也忐忑不安。
因为我不确定自己的猜测到底是对是错。
毕竟之前就调查过谷山、迟雨、马萧萧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。
通过调查,谷山和马萧萧虽然相熟,但也只限于私教和学员的关系。
而迟雨刚出狱半年,和谷山、马萧萧没有过接触,之前也不认识。
最重要的是——他们三个和丁志豪都不存在利益关系。
也就是说——他们不具备作案动机。
一般凶杀案,凶手都要具备——作案动机、作案时间、作案工具三个要素。
现在我假设他们三人是团伙作案,虽然看似具备作案时间,但不光作案工具证据不足,连最基本的作案动机都找不到。
那可是杀人啊!
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病态杀人魔,普通人没个深仇大恨,谁敢轻易杀人?
所以,若我的假设成立——他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?
哎……
还是要找证据。
现在所有的证据,对他们都极为有利。在没有确凿证据前,就算我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猜测是对的,法官也不会相信。
我赶回刑侦大队后,已经是早上。
虽然一夜没睡,可我感觉自己劲头正足,立刻安排人着手进行谷山、迟雨、马萧萧三人的社会关系复核调查,并和网监科打了招呼,让对方协助调查三人的通讯记录。
可遗憾的是——直到下午,依旧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迟雨和谷山、马萧萧相识;而且他们三人都和死者丁志豪没有利益纠葛。
得到这个结果后,我像一只斗败的公鸡。
因为迟雨和谷山、马萧萧不认识的话,那么我所有的假设都无法成立。
毕竟素不相识的人,又怎么会协助对方销毁证据?
难道我的猜测是错的?
第二起命案:意外?谋杀?
丁志豪死后,因其背景原因,我们的压力很大。
数天时间,我们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复核着谷山、迟雨、马萧萧三人的社会背景、社会关系,并对三人分别进行了二次传唤,突击审讯,希望找到关键突破口。
可不管怎么调查,作为唯一有可能销毁作案工具的迟雨,和谷山、马萧萧都不存在共同的社会关系,甚至随着调查的深入,愈发证明他们的清白。
可笑啊……
他们一个是刚出狱的收破烂小商贩,一个是灵活就业的外卖人员,还有一个无业的社会女,不管是在金钱还是感情方面,都和受害者丁志豪没有丁点交集,压根没有作案动机嘛。
可我没想到的是,就在我准备按「自杀」结案的时候,一个重大的转机突然出现……
距离丁志豪遇害第六天。
负责跟踪迟雨的王波换班归来,在我办公室闲聊。
「苏队,那个迟雨看起来没什么问题。这几天他都在走街串巷收破烂,昨天还去了一家宠物店,想找老板买条土狗养。嘿嘿,到宠物店找土狗,老板上哪给他弄去。我看那小子蹲了七年,蹲傻了,彻底和社会脱轨了。」
王波一边说,一边笑。
我摇了摇头。
七年。
人生能有几个七年。
在监狱与世隔绝七年,就算一个大小伙也能关傻。
尤其是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年代,七年足够让一个人和社会彻底脱节。
王波见我没说话,转口问道:「苏队,咱查来查去都没查到什么有用的线索,干脆直接以『自杀』结案吧。」
我叹了口气。
刚调到滨西县三个月,遇到的第一起命案就碰一鼻子灰,难道就这样算了?
我捏着手中的命案资料,心里一万个不甘。
既然所有的证据都符合『自杀』特性,干脆直接结案。
就在我刚做出决定时,王波的手机突然响了。
「喂。」
「什么?」
「好,我知道了。」
挂掉电话后,王波的脸色异常难看。
「苏队,吕小伟死了。」
「吕小伟?」
头一次听到这个名字,我有点摸不到头脑。
王波解释道:「吕小伟是迟雨去买狗的那个宠物店老板!」
「什么时候的事?」
「就在刚刚。」
「……」
又死一个,迟雨同样在现场。
这要说是意外,那未免有点把我当傻子了。
「走,出现场。」
我立刻带上王波奔赴现场。
等我们赶到,宠物店门口已经围满了人,对着里面指指点点。
店内,已经有附近的派出所干警前来维持秩序。
命案现场异常血腥,到处都是血迹。
死者吕小伟,三十岁左右,胳膊被撕咬断裂,脖子上更是被撕咬掉老大一块肉,露出里面的肌肉纤维和血管、气管。
吕小伟的尸体旁边,还有一条被击毙的巨型犬,虽然死了,锋利的犬牙上还挂着从吕小伟脖子上撕咬下来的血肉。
我强忍着恶心,拉过一旁的最先赶到的巡逻警员问道:「我是刑侦大队苏青,这里什么情况?」
「苏队好,事情是这样的。我们接到 110 指挥中心分派任务,说这里有疯狗伤人,就开车赶到现场。然后看到这条狗正撕咬死者,便开枪击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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