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深圳市实施了禁止养恶霸犬的政策。根据深圳市《市区养犬管理办法》规定,禁止养蓄养、交易、托管、寄养以下犬种:獒犬、非法繁殖的恶霸犬、激进恶性犬、已鉴定为患有狂犬病、犬伤人或以伤害人的生命、身体安全为目的的犬只以及其他扰乱公共卫生、治安等不适宜放养的犬种。
该政策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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